一、113年度校務基金稽核計畫已於112年12月28日簽奉校長核可並據以執行。
二、稽核室已經檢視各單位所提供資料後(資料檢視年度為112年),完成113年度校務基金稽核報告,請各單位檢視報告內容,如有需要修正,請填寫「校務基金稽核意見回覆單」後核章送本室,電子檔請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,如無則免回。
三、請各單位針對報告中的「稽核發現」及「稽核結論」進行內容確認即可,尚不需要針對稽核建議回覆改善情形,並請最遲於113年11月22日(五)前回覆,以利後續簽報校長並於113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報告,逾時不候。
四、113年度校務基金稽核報告及校務基金稽核意見回覆單電子檔,請上稽核室網頁→訊息專區下載,如有問題,請來電稽核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