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成立緣起
為強化內部控制及確保其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運作,以提升校務基金之治理效能,本校依據教育部「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」第七條規定設置稽核室為專責稽核單位。稽核室於民國108年2月1日正式成立,置主任1人,稽核員1人。另依據行政院頒訂「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」,特訂定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內部控制稽核小組設置要點」,成立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內部控制稽核小組」。
2.稽核室工作目標
稽核室的主要目標有二,其一為建立以客觀公正的觀點,協助學校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實施狀況,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,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度得以持續有效運作,促使學校達成施政目標並達成PDCA自我改善循環;另一為依據「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」針對校務基金的收支、使用效率、績效達成建立查核程序及管控機制以達成法令遵守之目標。